「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行政院核定自108年8月15日施行

財政部1080815新聞稿 為引導我國個人及營利事業資金回臺投資實體產業及金融市場,以壯大國內經濟,增加就業機會,財政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經濟部等部會在符合國際洗錢防制及國際租稅規範下,共同擬具「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下稱本條例),經總統於108年7月24日公...

建設公司之建築融資專案借款利息列報方式

財政部1080802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以出售房地為業,並採合建分售型態,其向銀行建築專案借款利息費用應分別按「工地別」歸屬列帳,再視建案已完工或未完工狀態,分別列報利息費用或在建工程,不可全額列報利息費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建設公司興建建物出售,建造期間向...

我國境內之外國分公司分攤國外總公司管理費用,應備妥國外總公司財務報告等相關文件

財政部1080718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我國境內之外國分公司分攤國外總公司之管理費用者,應於辦理當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提供國外總公司所在地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並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認許機構之驗證,或外國稅務當局之證明。 該局指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以下稱查...

107年度營所稅網路申報附件可利用系統上傳至108年6月27日止,請營利事業多加利用!

財政部1080603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108年5月31日截止,採網路申報者如須檢送附件,最遲應於7月1日(截止日6月30日因適逢例假日依法順延)前寄交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或可於6月27日前透過電子結算申報系統上傳提...

機關團體獲配股利新規定

財政部1080315新聞稿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107年度起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下稱機關或團體)獲配股利或盈餘,刪除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規定,並停止適用其原得自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之收入中減除之規定。 該局說明,機關或團體獲配之股利或盈餘,係屬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之...

個人年度中離境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其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按境內居留天數占全年日數比例計算

財政部1080307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於年度中廢止中華民國境內之住所或居所離境,依所得稅法第71條之1第2項規定,於離境前辦理離境年度綜合所稅結算申報時,其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減除,分別按在我國境內居住之日數,占全年日數之比例換算,且適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第1項規定,惟...

台籍員工大陸境內薪資須進行外匯申報

富蘭德林電子報2017/4/14第503期     文◎耿俏然 台商在大陸境內發給台籍員工人民幣薪資,即使沒有匯出境外構成跨境業務,仍需在大陸的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申報」。 實務中,台商在大陸境內發給台籍員工人民幣薪資時,在銀行端的作業上...

營利事業或個人購入不良債權向法院聲明承受抵押物之時價認定規定

財政部1030205台財稅字第10304501460號令 一、營利事業或個人向金融機構或資產管理公司購入不良債權,嗣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其因法院拍賣之不動產抵押物無人應買,由該營利事業或個人按該次拍賣所定之最低價額聲明承受,並以所持有債權抵繳法院拍賣價款者,於取得抵押物時,應以抵押物時價...

承租人負擔補充保費,應視為租金

財政部1021114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按所得稅法第88條及財政部48台財稅發字第01035號令規定,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則承租人因履行此項約定條件而支付之代價,實際即為租賃財產權利之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之性質完全相同,則承租人於...

透天房地部分樓層供營業或出租使用可按實際樓層比例課徵特銷稅

財政部1020925台財稅字第10200600370號令 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透天樓房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持有期間如有部分樓層全部或部分面積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情形,於持有2年內銷售該房地時,依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樓層合計數占實際總樓層數之比例計算銷售價格,課徵特種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