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營利事業提供境內旅館業、航空公司等電腦訂位或訂房作業之加入費、手續費及佣金支出等,係屬中華民國來
財政部1051123新聞稿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境內旅館業或航空公司加入國外網站提供之電腦訂位、訂房系統,所支付之加入費、每月系統使用費、每次訂位訂房手續費及給付國外旅行社之佣金支出,因該系統之所有權為國外營利事業所有,國內業者僅有系統之使用權,又其仲介行為完成地係於中華民國境內,故外國營利事業取得前揭各項收入均屬中華民國來...
財政部1051123新聞稿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境內旅館業或航空公司加入國外網站提供之電腦訂位、訂房系統,所支付之加入費、每月系統使用費、每次訂位訂房手續費及給付國外旅行社之佣金支出,因該系統之所有權為國外營利事業所有,國內業者僅有系統之使用權,又其仲介行為完成地係於中華民國境內,故外國營利事業取得前揭各項收入均屬中華民國來...
財政部1051115新聞稿 南區國稅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視為銷售貨物。因此王小姐若為使用統一發票之獨資商號,其轉讓或變更負責人時,原負責人將存貨及固定資產移轉給新負責人,視為銷...
財政部1051115新聞稿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承租人(扣繳義務人)給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租金所得時,應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之扣繳率10%扣取稅款,若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則免予扣繳。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
富蘭德林電子報2016/10/21第480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規定,同期資料包括主體文檔、本地文檔和特殊事項文檔,需要準備相應同期資料的企業如下: 1、年度關聯交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需要...
一、財政部1051021新聞稿 列報大額外銷損失應檢具國外公證或檢驗機構出具之證明 隨著全球經濟國際化,國際貿易往來已是企業常見的經營型態,不過企業經營外銷業務,難免因海外客戶解除或變更買賣契約致發生損失或減少收入,或因違約而給付之賠償,或因不可抗力而遭受之意外損失,或因運輸途中發生損失,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如...
財政部1051102新聞稿 財政部表示,為因應綠色環保潮流,發展高效率能源及低污染車輛,達成削減空氣污染物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貨物稅條例(以下稱本條例)第12條之3第2項明定,自100年1月28日起3年內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貨物稅。 財政部指出...
財政部1051101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以存貨簽訂買賣合約辦理融資借款,交易雙方雖已簽訂買賣合約書並相互開立統一發票,仍不得以進銷貨方式列報損失。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因資金需求,以存貨向租賃公司融資借款,雙方雖以簽訂買賣合約方式為之,但實際上買賣標的物並未移...
財政部1051104新聞稿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有納稅人來電詢問對於具備董事身分者,營利事業可否為其提繳退休金,並得否認列為費用?該局說明,依公司法第8條第1項規定,所稱公司負責人,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故董事之身分係屬雇主,非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之勞工。惟董事如屬實際從...
一、財政部1050913新聞稿 營利事業應取具實際交易對象進項憑證以憑扣抵銷項稅額,且應注意其交易對象、憑證上銷貨營業人及付款對象等之同一性及真實性,以維自身權益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購買貨物或勞務應確實取具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且應注意其交易對象...
富蘭德林電子報2016/8/26第474期 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8月23日 1、被稅務機關列為納稅信用D級納稅人,受到更為嚴格稅務管理限制。 2、被公安部門阻止出境。 3、被工商部門限制擔任相關職務。 4、被金融機構限制融資。 5、被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禁止部...